合畅婚姻家事团队律师主页
合畅婚姻家事团队律师合畅婚姻家事团队律师
留言咨询
合畅婚姻家事团队律师亲办案例
抚养费纠纷案例
来源:合畅婚姻家事团队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6-08
浏览量:470

律师观点分析


宋某诉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

案件情况:原告宋某与被告李某打工相识并且确认恋爱关系,原告为被告生育一孩子,原告一直独自抚养孩子,原告起诉被告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起诉至法院。

案件结果:被告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原告抚养费***元。

律师分析:抚养费纠纷案件近年来合畅婚姻家事专业律师团队办理较多,该案件在证据取得上有一定的难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,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,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。所以,不论是婚生子女或者非婚生子女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。

对于抚养费的数额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<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>的若干具体意见》子女抚育费的数额,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。有固定收入的,一般为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。两个以上的比例可适当提高。

此类案件对于亲子关系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,往往对方是不愿意配合的。另外在教育费、医药费等其他费用举证上需要注意保留以往的消费凭证作为证据。本案中都出现了列举的问题,在团队律师的努力下,顺利获得了法院的支持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。


以上内容由合畅婚姻家事团队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合畅婚姻家事团队律师咨询。
合畅婚姻家事团队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371好评数20
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中路一段3号建安新商汇21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合畅婚姻家事团队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炜衡(长沙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301*********148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全国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中路一段3号建安新商汇21层